我要啦免费统计" /> 杭州科望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-服务资料-国务院条例要求公共机构开展能源审计
搜索你想要的: 关键字:   
企业邮箱
服务资料
信息搜索
关键字:
范 围:
首页服务资料 循环经济资料能源审计相关资料
 
国务院条例要求公共机构开展能源审计
服务资料来源:    点击数:218    更新时间:2009-4-30 11:37:46    收藏此页

一.国务院11日公布的《公共机构节能条例》指出,公共机构应当按照规定进行能源审计,对本单位用能系统、设备的运行及使用能源情况进行技术和经济性评价,根据审计结果采取提高能源利用效率的措施。
二.《条例》同时也公布了能源审计的内容,包括查阅建筑物竣工验收资料和用能系统、设备台账资料,检查节能设计标准的执行情况;核对电、气、煤、油、市政热力等能源消耗计量记录和财务账单,评估分类与分项的总能耗、人均能耗和单位建筑面积能耗;检查用能系统、设备的运行状况,审查节能管理制度执行情况;检查前一次能源审计合理使用能源建议的落实情况。
总页数:1  第  1    页 

上一篇:山东将进行“能源审计”严查“能源败家子”   下一篇:能源利用状况的综合评价
【刷新页面】【加入收藏】【打印此文】 【关闭窗口】
 
杭州科望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© 2008-2010 版权所有 浙ICP备05023240号
邮件:service@qualitymaker.net 电话:0571-85261597 传真:+86 0571-85261584 地址:杭州市潮王路3号现代名苑11-2-303