国家认监委严正声明 谨防借认证行骗
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》的规定,设立认证机构,应当经国家认监委批准,并依法取得法人资格后,方可从事批准范围内的认证活动。
下列组织未经我委批准设立,是非法认证机构:
1.中国绿色市场认证监督管理委员会
2.中国质量安全监管认证中心
3.中国质量认证标准协会
4.中国产品质量认证中心
5.中国绿色环保产业认证委员会
在此,提醒各有关企业和广大消费者不要上当受骗。